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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口腔医院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发布于:2023年4月28日  

我院拟处置一批已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以现场实地查看报废设备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效的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具有废旧金属回收资格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资格证明等资质证明;  

3、谈判采购为资格先审,资格不合格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必须直接提供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或代包。

5、需提供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报名地点:徐州市口腔医院总务科 电话:0516-85866016

8、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3日17:00

报名完毕后,择期现场查看所回收的设备数量、品质并报价。待全部报价完成后公开唱价,最终以最高价者确定为成交回收商。若最终报价相同的,进入第二次报价,直至确定成交回收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