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口腔医院绩效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紧紧围绕我院医疗技术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客观、实用的绩效考核与分配体系。绩效分配方案应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我院的绩效管理、业绩管理相结合,制定以质量为核心,以效益为中心、以医生为轴心,以绩效工资分配为杠杆,加强绩效考核分配的科学评价和规范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全方位挖掘潜力,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成本意识,促使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绩效分配制度和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我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向医院临床一线科室倾斜、向临床学科带头人倾斜、向临床专业科室的技术骨干倾斜, 向省、市重点专科倾斜,向医院重要管理岗位倾斜,激励医护人员提高医疗技术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
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坚持按照贡献大小分配。建立起责任和权利相统一、贡献和报酬相一致,重实绩、重贡献,平衡临床一线科室之间的分配系数,确定一线、二线之间的分配梯度。
3.按照岗位不同绩效不同原则,在医院绩效分配方案的范围内,由各科主任应合理设置各岗位从事人员绩效,科主任有行使绩效分配的权利和义务。
4.各科室绩效遵循量化原则,尽量减少享受平均绩效的人员数量。
5.综合考核,多维度评价,绩效考核以医德医风、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全面评价员工工作表现。加强医德医风考评,将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纳入医院考核范围,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执行情况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三、分配方法
1.业务科室绩效工资=(工作量—基础工作量—材料消耗—电费—设备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X分配系数X考核系数±(奖、惩、扣、补项目)。
2.医生个人基础工作量=各科基础工作量-级别工作量
每一个级别工作量=200元。
■职称级别:主任医师2级、副主任医师1级。
■学历级别:博士研究生2级、硕士研究生1级。
■工龄级别:工作20年以后,每5年为1级,最多计算3级。
■风险专业级别:口腔颌面外科1级。
■科研课题级别:指申报科研课题成功的主要负责人在承担科研课题期间。省级课题10级、市级课题5级、局级课题3级。
3.新分配来院的高等院校临床毕业生应按照规范化培训执行。
4.药房、药库人员参与后勤人员绩效工资分配。
5.临床医生辅助工作量的组成部分:
■放射:扣除材料成本后按8%计提工作量
■检验、心电图等辅助检查按8%计提工作量
■节假日工作量(周六、周日、节假日)当日工作量15000元以内另外按5%核算绩效。放射科人员绩效当日绩效奖励比例提升5%,限于普通岗。
6.修复科、儿科、正畸科等工作量应扣除外加工材料,送外加工的修复体需修复门诊主任和技术室主任共同签字方可外送。
7.休假7天以内不扣基础工作量,连续休假7天及以上者,按天扣除基础工作量(每月按30个工作日计算),休假跨两个月者,集中在一个月内扣除。完不成基础工作量的,从档案工资中-差额×50%。
8.出勤而未完成月基础工作量的,在效益工资中按同比例挂钩扣减。
9.担任教学授课的老师根据出具的授课课时证明按实际工作日核减基础工作量。核减标准为:每2学时核减半天基础工作量,每4学时核减一天基础工作量(以此类推)。
10.假期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临床科室有基础工作量的人员:缺勤30天以上的,不扣400元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病事假规定进行扣发工资。
■护理及行政后勤人员:
缺勤1天以内扣全院平均绩效工资的5%;
缺勤3天以内扣全院平均绩效工资的10%;
缺勤5天以内扣全院平均绩效工资的20%;
缺勤10天以内扣全院平均绩效工资的30%;
缺勤15天以内扣全院平均绩效工资的50%;
缺勤15天以上平均绩效工资全免。
11.科室预留基金:科室预留基金由四部分组成:
★科室医生和护理人员每人每月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
★医院按医生和护理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元。
★年终医院对科室综合目标考核的奖励。
★医院对科室的其它一次性奖励。
科室预留基金由科室医护人员共同使用、共同监管。主要用于科室建设与发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医疗差错事故赔偿等。科室预留基金建账在财务科,科室使用需打报告,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12、依据《徐州市口腔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徐口院[2020]133 号)》(下称《管理办法》)文件指示,我院儿童口腔科与口腔种植科于 2021年1月正式成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儿童口腔科与口腔种植科各享受 100000元专科建设经费,科室临床绩效分配额外增加2个百分点,增提的绩效分配需医务科及分管领导签字后递交至财务科生效。
13.检验科、麻醉科设科室负责人一名。
(1)检验科负责人个人绩效=工作量绩效+职位系数绩效+管理系数绩效
(2)检验科科员个人绩效=工作量绩效+职位系数绩效
(3)麻醉科负责人个人绩效=0.3*医院医生平均奖+工作量绩效+职位系数绩效+管理系数绩效
(4)麻醉科科员个人绩效=0.3*医院医生平均奖+工作量绩效+职位系数绩效
(5)工作量绩效=科室绩效*0.7/人数
(6)职位系数绩效=((科室绩效*0.2)/每人职位系数核定标准之和)*职位系数核定标准
(7)职位系数核定标准:高级职称1.3、中级职称 1.2、初级职称 1.0
(8)管理系数绩效=科室绩效绩效*0.1,负责人享受管理系 数绩效。
14.四手操作护士绩效发放
鉴于实行四手护理的医生仍需普通护理进行部分配合,如灌注模型、拍照、束缚配合、材料领取等,因而实行四手操作护理的科室实行团队管理。
(1)科室护理绩效总额=普通配合医生护理绩效总额(按现行方案执行)*四手配合医生绩效总额0.6
(2)科室护理分为四手护理团队和普通护理团队:
四手护理绩效=全院医均*A*B(参照现行护理绩效实施方案)+配合医生绩效*(0.6-A)*B
普通护理绩效总额=科室护理绩效总额-四手护理绩效总额
15.新设奎园门诊部绩效
绩效工资=(工作量-基础工作量(原科室工作量*75%)-加工费-材料消耗-电费-设备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分配系数(25%)*考核系数±(奖、惩、扣、补项目)。其中:工作量不含药品收入、不含在本院专家门诊工作量。基础工作量暂按75%计算,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分配系数暂按25%计算,房屋建筑物装修改造、公用设备(电梯、CT、牙片机、消毒设备等)折旧、消毒供应材料暂不计算成本。
16.综合科绩效
带教老师绩效按原科室绩效方案核算,每位带教老师和所带规培医生为一组,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参照关于印发《徐州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及带教老师待遇及奖惩方案》的通知),即:
绩效工资=(工作量—基础工作量—材料消耗—电费—固定资产折旧)X分配系数±(奖、惩、扣、补项目)。
17.护理人员绩效工资
护理人员绩效工资改变原分配方案一次性给予护理部相应绩效 ,根据医护比例、核定系数、分配标准、综合考核等原则发放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
门诊:科室医生绩效总额*1/3*0.6*70%+(Σ各科室医生绩效总额*1/3*0.6*30%)/全院门诊人次*科室门诊人次;
病房:病房医生绩效总额*1.5*0.6*累计病床使用率。
18.外科病房绩效
应发工作量绩效=Σ(分级手术病例医生完成工作量-药品费-麻醉费-实验室诊断费-影像学诊断费-材料费)*分级手术系数+(医生材料收入总额-材料消耗-基础工作量-电费-折旧费-协作费-器械消毒费等成本)*25%。
19.CADCAM绩效
(1)将每科修复体的工作量分作两块计算,其中800元为数字化诊疗中心的工作量,作为修复体设计加工费、成本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其余部分归为主治医生科室的业务工作量,按科室业务工作量进行绩效的统计。收费在数字化、登记按照原有的程序不变。
(2)为使医生的积极性保持高涨,数字化中心800元中定额/颗,直接与主治医生结算。
(3)嵌体或者全冠前期的牙体预备、后期的试戴粘接回归主诊医生科室完成,相关材料的领取及消耗纳入该科室统计。
20.行政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院领导副处级:1.6
院领导正科级:1.4
院领导副科级: 1.3
院长助理: 1.2
职能科室正职: 1.1
职能科室副职: 1.0
科长(主任)助理: 0.9
21.行政、后勤人员绩效工资分配系数(院平均奖)
■行政科室:一级岗位(高级职称)0.85、二级岗位0.70、三级岗位0.60、四级岗位0.50
■后勤科室:一级岗位0.75、二级岗位0.65、三级岗位0.55、四级岗位0.40
■合同制人员按照《徐州市口腔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各级岗位工作职责另定。
岗位级别由各科室设定,并报院备案,但一级岗位不得超过科室设定总岗位的20%,一、二级岗位总和不得超过科室设定总岗位的50%。
22.收费处人员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收费人员绩效由医院按照院平均奖X系数(0.50)X收费人员总和一次性给予财务科,由财务科按照科室绩效管理进行二次分配,并报医院备案。
23.导医绩效工资
导医绩效=医院平均奖*0.1+(自助挂号机人次+缴费次数)*1.0元
24.职能科室负责人职务津贴:
院副处级1000、院正科级800、院副科级700、院长助理600、职能科室正职500、职能科室副职(团支部书记)400、职能科室助理300(临床科室护士长)、临床科室护理小组长100、临床科室管理材料的护士50。
25.双职人员:指既从事医院管理工作又从事门诊医疗工作的口腔医学专家、省市拔尖人才、省市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参与专科专病门诊医疗工作的口腔医疗专科医生。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好管理岗位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定期参加专家门诊、病房手术和节假日、医疗夜班、特需服务等,其专家门诊工作量(扣除材料消耗)等按相应科室比例零工作量提成。实行封顶制度,最高不得超过所在专业科室医生平均绩效的50%。不参加专家门诊的双职人员,根据医疗工作需要可以参加相应专业科室的节假日门诊值班。
四、其他考核奖惩
综合绩效考核体现医德医风、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财务指标、科室管理等方面,每月结合考核结果计算绩效工资。
1.临床科绩效考核办法由院医务科制定。
2.在市重点专科的基础上,创建成功更高级别重点专科则提高一个级别,科室分配系数在原分配系数基础上再提高0.1个百分点,即省重点提高0.1个百分点,国家重点提高0.2个百分点,反之则降低对应的百分点。
3.其余奖惩措施按照院《劳动纪律及综合治理法则》执行。